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有關司局,有關行業協會,部機關各單位,部直屬有關單位、部管有關社團:
為加快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三定規定”的要求,現就完善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個人執業資格行政審批審查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個人執業資格行政審批,直接關系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各地區、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按照《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切實做好個人執業資格行政審批審查工作。
二、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個人執業資格行政審批,是指具備法定條件的專業人員,依據有關規定,提出注冊申請,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其授權機構對合格者作出的行政審批決定。個人執業資格行政審批的審查,是指在審批決定前,依據執業資格注冊的有關條件,對申請人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
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事司會同有關業務司局組織制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個人執業資格標準,協調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業務司局負責制定執業資格注冊管理辦法、審批執業資格行政許可事項、實施執業注冊人員的行業管理。
四、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不再承擔個人執業資格行政審批前的審查工作,審查工作交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和有關部管社團負責:
(一)一級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一級建造師、注冊城市規劃師注冊執業資格的審查工作,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秘書處、全國勘查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秘書處、全國城市規劃師執業制度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
(二)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資格的審查工作,由中國建設監理協會負責;
(三)造價工程師注冊執業資格的審查工作,由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負責;
(四)房地產估價師注冊執業資格的審查工作,由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負責;
(五)物業管理師注冊執業資格的審查工作,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會同中國物業管理協會負責。
五、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受理本地區、本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個人執業資格的注冊申請,并負責初審。初審完成后,將初審意見和有關申請材料送交承擔相應注冊執業資格審查工作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或有關社團。
六、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注冊中心和有關社團接受各地建設行政部門送交的注冊申請,并進行審查。按照有關分工,凡需轉由國務院水利、鐵道、交通、工業與信息化、民航、環保等部門及機械、電力、化工等行業協會審查的專業工程注冊建造師、勘察設計專業注冊工程師的注冊申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應將有關材料轉相應單位進行審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注冊中心不再進行復審。
各審查單位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審查工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注冊中心和有關社團應及時將審查結果報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業務司局。要逐步完善網上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信息系統,提高審查工作效率。
七、承擔注冊執業資格審批工作的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根據有關單位的審查結果,按照規定的時限和程序進行審批,依法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八、承擔注冊執業資格審查工作的單位要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審查工作各項規章制度,明確審查工作要求,規范審查工作程序。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業務司局要加強對負責審查工作單位的指導和監督。
九、個人注冊執業資格行政審批審查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各單位不得向申請注冊人員收取費用。
十、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二○○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