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 原建設部會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聯合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房地產估價規范》(GB/T 50291-1999),自1999年6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房地產估價規范》對估價術語、估價原則、估價程序、估價方法、不同估價目的下的估價、估價結果、估價報告、估價的職業道德等作了詳細規定,使房地產估價有了全國統一的執業技術標準。
4月8日 原建設部發布《關于公布1999年第二批國家一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名單的公告》(原建設部公告第16),有32家房地產估價機構被評為國家一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
10月31日 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于清理整頓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的通知》(國辦發〔1999〕92號)。該通知指出:為了促進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健康發展,充分發揮其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積極作用,經國務院批準,決定對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進行清理整頓。通過清理整頓實現以下三個目標:第一,規范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的資格認定;第二,依據市場規則進行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的脫鉤改制,建立自律性運行機制;第三,依法規范政府部門和行業協會對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督、指導和管理。